发布时间:2020/4/22 浏览:3921
返回列表页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
2019年12月,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沈阳市财政局发布《沈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(2019-2021年)》(沈人社发【2019】78号)文件,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具体方案。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现面向全省参保职工招生。
Q1.补贴金额?A
补贴金额为:初级(五级)证书1500元、中级(四级)证书2000元、高级(三级)证书2500元、技师3500元、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。
Q2.报名条件?A
失业保险参保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。
Q3.申报工种?A
初级、中级、高级:维修电工、电梯安装维修工、钳工、焊工、保育员、茶艺员、中式面点、美容师、消防设施操作员(初级、中级)。
技师、高级技师:焊工、钳工、电工、车工、汽修。
Q4.报名手续?A
身份证复印件3张,二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。
Q5.考取证书之后如何申请补贴?A
应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,由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区、县(市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申请技能提升补贴,逾期不予受理。(参保地为沈北新区的我校可代为办理)
Q6.补贴如何发放,发给谁?A
市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,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拨付到申领人账户(补贴直接发到个人账户)。